******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手术室、口腔科等器械、病房基本设备及各科室基本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手术室、口腔科等器械、病房基本设备及各科室基本设备)采购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302.49869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25 16:44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文师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师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ZH************01001 |
标段名称: | ******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手术室、口腔科等器械、病房基本设备及各科室基本设备)采购项目1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8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6.3621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手术室、口腔科等器械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3.信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或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
其他: | 无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ZH************01002 |
标段名称: | ******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手术室、口腔科等器械、病房基本设备及各科室基本设备)采购项目2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8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6.136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病房基本设备及各科室基本设备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3.信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或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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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