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简易喷淋系统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0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街道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简易喷淋系统项目,详见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经理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5年3月5日17:0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9、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9.1 各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3月6日14时30分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办事处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
联系人:桑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