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付款方式:“8.1、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期付款。8.2 、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更正为“双方签署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项目预付款,剩余款项支付方式按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支付”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 日10:40”更正为“2025年2月19日10:00”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2月13 日10:40”更正为“2025年2月19日10:00”
4、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5、更正日期:2025年2月12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址: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