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对******法院2023年至2024年执行案款审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法院2023年至2024年执行案款审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YNLT-ZC-******
2.3采购预算:10万元
2.4采购内容:对2023、2024年两年执行案款进行清查(以实际案件数量为准);理清执行案款账目,摸清执行案款底数,对执行案款账户实施清理,对2023、2024年的不明案款进行集中排查、应清尽清,对无法清理地做出具体说明,梳理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监督落实情况等。清理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以采购人实际服务要求为准;综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成交人任何损失。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评定标准,如在工作过程中,国家、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更新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强制性标准的,成交人须无条件按最新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实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2(******事务所执业证书;(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证书;
4.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2023年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4.4提供缴税在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连续半年(6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连续半年(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6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磋商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18时00分截止。
5.2获取方式:线上免费获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文件获取,并在邮件内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磋商文件收取邮箱。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5日15时00分,地址:******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小区虹桥路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5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
7.2磋商时间:2025年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3磋商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小区虹桥路3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法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延长线北段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0877-******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小区虹桥路3号
联系人:李师、石师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