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办公室)
传真:0877-******
邮箱:******
通讯地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编:6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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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300万只塑料筐建设项目 | 峨山县塔甸镇瓦哨宗核桃箐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置:峨山县塔甸镇瓦哨宗核桃箐; ******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峨发改备案〔2024〕0014号),项目代码:2401-530426-04-01-518150,备案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新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只塑料筐的生产规模;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元,占项目投资的10.28%。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5亩,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场地和建筑物建设塑料筐生产线3条,主要包含原料搅拌机、混合机、输送机、储料罐、引风机、注塑机、烘干机、上料机、冷却等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公辅工程。 ******有限责************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2024年8月25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云玉评估表〔2024〕13号)。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加强粉状建材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散装建材应采用专用车辆,并加以覆盖,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要及时清扫、冲洗,减少粉尘污染对区域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2)施工过程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应封盖,以减少扬尘;如需经常取料而无法覆盖,则应当洒水以减少扬尘。 (3)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如施工场地硬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物料堆存应采取篷布覆盖或表面洒水抑尘或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 (4)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施工单位通过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施工机械和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在冷却水循环水池施工期间,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回填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地内已建厕所不外排。 (2)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相应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3)严格管理施工车辆和设备,防止漏油等污染事故;下雨天减少施工作业,在施工区四周厂界设截排水沟,避免施工区外的地表径流进入施工区。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居住处,实行封闭、半封闭施工。 (3)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施工)。 (4)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并入附近村庄处置。 (2)加强施工期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和随意抛弃。 (3)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注塑工段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在卧式油温搅拌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包括不合格塑料筐和边角料)采用破碎机破碎。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投料口粉尘和破碎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注塑工段逸散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 (4)投料工段、破碎工段未收集的颗粒物通过车间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 (5)项目注塑工段加热熔融及加热挤出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恶臭。由于项目生产过程恶臭产生量很小,且项目设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对塑料筐注塑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吸附,该处理设施对恶臭也具有一定的吸附作用,车间仅少量恶臭呈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经厂区内的排水沟外排。 ******办公室,生活用水主要是冲厕废水和洗手用水,利用峨山县塔甸镇兴云养猪厂已建成的旱厕改建成水冲厕,并设置一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5m3)处理后回用于养猪场农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注塑车间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及60m3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冷却为间接冷却,冷却塔中循环水经反复多次使用后,由于浓缩蒸发盐分增高,需要定期外排浓水,设置一个容积为0.5m3的沉淀池,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空地洒水降尘。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同时,所有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通过加强厂房密闭性的措施,可以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传播;项目引风机采取基础减振;泵类采取减振基础,出水管上接sd型挠性橡胶接头等措施减少噪声。 (2)在建筑设计中采用隔声、吸声效果好的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降低噪音的影响。 (3)厂区合理布局,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且设备分散布置在生产车间中部,尽量避免高噪声源临近厂界,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①不合格产品和废边角料:收集破碎后作为原料使用。 ②废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③收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 ④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养猪场农田施肥。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②废润滑油: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③废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④废导热油: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⑤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途径。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所经过的路径称为地下水污染途径,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项目在正常状况下,化粪池、危废暂存间、车间内润滑油、导热油、液压油储存区及车间内烘干区均按防渗要求设计,一般不会对地下水体产生污染。以上设施在封闭不严、设备、管道发生渗漏、防渗措施不到位或损坏的情况下,会有某种程度的下渗,对周围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水管、冷却水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污水管道内外均采用防腐处理,并配备流量、压力仪表,设置截污阀,如发现泄露及时切断。危险废物使用耐腐蚀的容器盛装,暂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设置围堰、导流沟和收集池。 分区防渗措施: (1)建设内容:厂区道路、厂区裸露地面、生产车间;防渗级别:简单防渗;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2) 建设内容:循环水池、冷却排污水沉淀池;防渗级别:一般防渗;防渗要求: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渗透系数满足≤1.0×10-7cm/s。 (3)建设内容:车间内润滑油、导热油和液压油储存区及车间内烘干区;防渗级别:重点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 建设内容:危废暂存间;防渗级别:重点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cm/s的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其次设置防晒、防雨淋等装置,应设计堵截最大容器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设置收集沟及收集井等。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实施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车间内润滑油、导热油和液压油储存区及车间内烘干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导流沟和收集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