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JSZC-320111-ZZGJ-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2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ZZGJ-C2025-0010
项目名称:******街道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6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6.5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街道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进行建设。山下河建设工程长度约为1400m,对河道左侧迎水坡整坡及土方回填,新建草皮护坡,并进行局部河底疏浚。对沿线3座桥梁进行修复出新,并在桥梁处通过植物种植进行景观节点打造。古塘河建设工程长度约为430米,对河道迎水坡整坡及土方回填,新建草皮护坡,并进行局部河底疏浚。对1座现状桥梁进行修复出新。对现状的7处雨水管道进行改道。王南河建工程长度约为800m,对河道迎水坡整坡及土方回填,新建草皮护坡,并进行局部河底疏浚。对沿线3座桥梁进行修复出新,并在桥梁处通过植物种植进行景观节点打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8.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证书,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提供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8月-2025年1月(至少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2-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总公司场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2、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信用承诺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5、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街道水务管理服务站
******街道中心街38号
联系人:何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17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