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杨广镇片区)招标
项目编号:GC************01
第1号补遗书
致投标人:
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杨广镇片区)招标文件补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的公司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均需提供)。
现修正为: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的公司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09:00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间满足十五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